大致上都说是出品方派制片人,制片人管导演,导演统领下属全部的创作团队。实际上是这样的吗?例如剧本的挑选、改写,是否导演自己决定,还是需要和制片人商量,甚至出品方的管理人员也会插手?主要演员、主要配角的挑选,音乐、摄影、特效、后期剪辑,以及再往后的影片上线安排、营销方案策划等等呢,一般哪些是出品方管理层决定,哪些是制片人、监制决定,哪些是导演决定,而哪些是导演自己都不会亲自过问的呢?
好莱坞和国内分开说吧。
好莱坞只谈五大发行公司大致一般的流程,独立制片就不讨论了,因为怎么都可以,怎么都正常,可以参见《低俗电影》这本书,里面很多八卦,案例都是过去二十年的片子,比较容易有共鸣。
国内操作方法,往往都是个案个谈,还真总结不出啥规律。
好莱坞一般做法:
项目来源:
1、一个项目可能来自自己旗下的拓展部(Development)开发出来的剧本,或者从海量的投递剧本(基本只能来自业内编剧agent的推荐),一般studio是不能接收编剧本人邮寄来的剧本的,如果收到,都不能打开,直接退回去。所以,在好莱坞,你干啥,如果没有个agent,基本混部下去。
2、来自studio签约制片公司(大制片人)、大导演、大明星自带来的项目。
因为上面这些制片人、导演的工作室或者制作公司,普遍会跟不同的studio(发行公司)签署各种形式的first look deal(首选权协议),保障自己能第一时间拿到有大卡参与的项目。所以,不少人拿着剧本找大明星或者制片人,做为studio敲门砖,的确是常有的事。
3、来自各大Agency打包好的项目
代理公司常把旗下自己代理的导演、编剧、演员等一起,给studio,增加吸引力。这是CAA这种大agency过去几十年崛起重要的方法之一,所谓的competitive advantage,当然你要处理不好变成了“利益冲突”,也不是不可能的事。
好莱坞最大的权势,你可以理解是某个大明星,某个大制片人,或者某个发行公司大佬,说对也不对,在我看来,好莱坞最大的权势是它百年来建立的那个“系统”,你不按系统规则来走,几乎寸步难以,或者更深一层,好莱坞最大权势是studio背后的金融家,华尔街的banker……
所谓的好莱坞制片人中心制,是因为在项目运转过程中,制片人被好莱坞赋予了这样的权力,制片人往往是项目发起人,项目版权拥有者。studio自己是不参与拍片的,也没有制作团队,这是半个多世纪前“派拉蒙案例”决定了,好莱坞大片场垂直垄断必须三者拆分,保留其一,所有studio都保留了发行,所以现在的studio所谓五大,就是五大发行公司。
所以,你看好莱坞主流作品,比如五大出品,所有片头、片尾出现的人名,都不是studio的员工,而是与studio合作的制作公司、团队的名字,也就是你看到片头producer的名字,都是studio的合作对象,而不是一家子,这是好莱坞的规矩。你肯定看不到五大发行公司老板、高管在大片片头打上自己的名字的,因为这不允许,被允许出现的就是发行公司的公司名称和品牌形象。这个跟国内完全不同,一般人也不太关心和了解这些。
其实,这些跟所谓的管理和权力都直接相关。
导演在好莱坞,除非超级大牌导演,一般来说,就是一个把各制作部门关系协调好,给每个部门directing一个工作方向,所以他叫director,所谓的权力地位绝没有国内导演地位那么高,这也是好莱坞历史决定的。
在好莱坞主流作品中导演自己动手剪片子也是少有的事,因为剪辑归剪辑师,剪辑师权益由剪辑工会保障,你只要跟studio合作,剧组每个成员基本都要来自各行自己的行会,得是各自行会正式成员,你才能相对容易找到工作,这样行会才会保护你。
所以就剪辑这事,导演就是照着剧本拍出来,剪辑师按剧本把素材剪出来,导演想插手,剪辑工会还不干呢,导演想改剧本,编剧工会还不干呢,编剧工会同意,studio高层还不同意呢,在好莱坞,拍摄时修改剧本是一件大事。
所以,在好莱坞,上面关于所有导演、制片人所有的权力相关问题是基本不适用的。
国内:
因为我们历史上受苏联制片厂体制影响,国内继承了导演中心制,跟美国很不相同。
至于香港,其实是监制中心制,有点制片人中心制的意思,但又很不同。
国内环境混乱的原因是,因为没有相关配套行规、制度,导致投资方、片方(中国的片方总是号称自己是制片人,其实哪跟哪)对电影制作流程的不了解,与执行制作的导演为主的团队,很容易发生冲突,关键双方都觉得自己牛逼,然后很对悲摧的故事,反复上演,看多了,你就麻木了……
经常有人说,或者很多写好莱坞的书上说,美国导演也事事儿的说,我们的电影被一帮完全不懂电影,穿西装打领带的年轻大学毕业生的studio高管指挥来指挥去,他们懂屁电影,看似跟国内差不多,但本质不同,一方面,这些体面的studio高管,更多是传声筒作用,另外,好莱坞一整套各行业行规配套,比较完善,某个个人跟体系、系统的对抗,基本没有什么可挣扎的。
中国基本是没有啥规矩,都觉得自己牛逼,都觉得这事我应该说的算。
国内只能用最简单的话说一下:
1、投资方是出钱的,它可能专业,可能完全不专业,国内他会挂出品人的名字,也就是说这电影的版权八成是归他的。
2、制片人,或者监制,是资方聘请来当整个电影项目管理者,可以说资方代理人,也可以说是电影行业的职业经理人。
3、发行人,资方和制片人共通请来的将电影投放到市场的合作第三方,当然除非一家电影公司自己就有发行能力,那发行人就是一个自己的发行部。
4、宣传营销团队,可以自己建,也可以拆分外面聘请,现在国内都有第三方的合作团队。
5、海外发行人,一般都要跟成熟海外发行公司合作,国内电影公司一般自己都干不了这事,因为你真干不了。
剩下,具体怎么管理,你把电影当成一个具体的生产管理项目来看待,那一个公司该怎么管,就怎么管,没什么区别